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门发布《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据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负责人介绍009配资,为推动新标准电动自行车量产上市、实现新旧标准车辆平稳过渡,《意见》作出三方面部署。
一是加强《技术规范》宣贯,持续调度企业新产品研发生产进度,指导企业及时停止研发符合旧版标准的产品,尽早推出符合《技术规范》的新产品,并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
二是督促指定检测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认证规则开展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及时满足企业产品检测认证需求,确保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尽快上市供应。
三是为确保旧标准车辆12月1日前完成消化、平稳退市,避免造成资源浪费,《意见》要求指定认证机构提醒认证委托人审慎提出旧版标准电动自行车认证委托。(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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